2007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记录客户身份信息,保存交易记录。其中,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
1. 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2. 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
3.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我们认为,该《管理办法》同样适用离岸公司。
我们理解您的问题是,如果离案公司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如何办理上述审核。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离岸公司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公司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金融机构也可能接受。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金融机构对具体的文件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