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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快报

  • 首个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司法解释出台  [2007-01-18]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17日公布了“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个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 建设部拟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2007-01-18]

    中国建设部将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并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自1月12日起,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将由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

  •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资源利用  [2007-01-18]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于2007年1月16日发布的一份文件中提出了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发改委负责人称,这份文件是中国“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引导投资及决策重大项目的依据。

  • 开银行无需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2007-01-18]

    中国银监会修改了中资商业银行股东条款。修改后,境外投资者将不再是成立中资银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 中国新专利法将追求专利权与公众利益平衡  [2007-01-18]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1月16日明确,上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将修改后的专利法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送审稿的基调是维护专利权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适应国际发展的需要以及维持法律的稳定性和提高法律的适应性等。

  • 证监会或将主导企业债的发行  [2007-01-17]

    目前由发改委监管的公司债今后可能将交由证监会监管,发改委将可能负责只与项目融资相关的企业债的发行监管。据悉,即将在19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可望明确上述内容。

  • 央行禁止银行开户设限  [2007-01-17]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月16日称,对企业开立账户设最低金额标准违规。

  • 国税总局土地增值税新政抬高房企成本  [2007-01-17]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称将扩大对于开发商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同时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售完,也要交土地增值税。

  • 央行公布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债相关安排  [2007-01-17]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月16日发布公告,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可通过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汇入具有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内地金融机构。发债机构可将人民币汇入香港支付债券利息和偿还本金。

  • 劳动保障部规划地方年金出路  [2007-01-17]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就地方政府经办的企业年金中心重新规划做出明晰的规则、要求和办法,为2007年底过渡期前存量企业年金管理转型提供明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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