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发文日期: 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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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银监会对《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名为《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9月11日正式发布施行。
《办法》大幅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删除了多项已被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法》明确规定实行报告制,加强了事中和事后动态审慎监管。此外,《办法》进一步统一了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取消了外资银行在一个城市一次只能申请设立1家支行的规定,同时取消了支行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要求。
(来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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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