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要求加快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进度
发文日期: 2014-09-30
英文版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快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进度,现有生产煤矿的产能登记公告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暂停核增生产能力,并依法依规限制生产。根据《通知》,各地应根据认定依据加强对煤矿生产能力的核查工作,进行产能登记公告的煤矿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矿;对证照不全和无生产能力确认依据的煤矿,不得进行产能登记和公告。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及时组织煤矿企业签订生产承诺,确保煤矿产能登记公告信息准确。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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