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就《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报备制度》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4-10-31
英文版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报备制度(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于2014年11月15日前征求意见。
《意见稿》共四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报备内容及流程、报备要求、附则,适用于道路交通、水路交通、港口码头及罐(储)区、城市公共交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领域重大风险源报备。《意见稿》明确,重大风险源报备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监测信息、管控信息、预警信息和事件信息等,报备采取定期和动态两种方式。另外,重大风险源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 2小时内上报或审核。
(来源: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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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报备制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