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
发文日期: 2015-01-27
英文版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
《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
(以下简称
《指引》
),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引》
下放法人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市场准入、退出以及资金本外币转换的审核权限,取消了省级及以下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事前核准,同时取消了保险机构外汇保险业务资格每三年重新核准的要求。
此外,
《指引》
明确了跨境保险、外汇资金运用、受托管理外汇资金等业务规则,规范了保险机构外汇账户的使用。
《指引》
强调,保险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仅限于外汇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办理结售汇和日常经营收付。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