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发文日期: 2015-07-31
英文版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全面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意见》还明确,推进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此外,《意见》指出,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