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明确
发文日期: 2015-07-31
英文版
近日,国家外汇局发布
《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称《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政策,简化交易涉及的账户开立、资金汇兑以及数据报送等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各交易主体外汇账户管理要求,实行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二是明确境外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三是便利资金汇兑,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期货交易保证金、盈亏结算等实际需求直接在开户行办理结购汇,结购汇后资金可以直接划转。四是简化数据报送,期货交易涉外收支以及有关交易数据统一由开户银行、交易所通过系统报送。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