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获通过
发文日期: 2015-08-31
英文版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下称“新
《大气污染防治法》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
《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并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监督。同时,新
《大气污染防治法》
确立,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石油炼制企业应按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此外,新
《大气污染防治法》
还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取消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并增加“按日计罚”规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