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文:鼓励上市公司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
发文日期: 2015-09-01
英文版
近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
(简称
《通知》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
要求,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全面梳理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取消审批的范围。
《通知》
强调,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此外,
《通知》
还提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
(来源:
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