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发文日期: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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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六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意见》提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为此,《意见》确立“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等四项措施。其中,根据《意见》,在深圳、内蒙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改试点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列入先期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鼓励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交叉补贴资金来源。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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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