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取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前申请
发文日期: 2016-05-31
英文版
2016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发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
(《指引》)。其主要内容就是取消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事前申请制度,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标准自行审慎判断,交易所对此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自2016年6月10日起开始施行。
根据《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需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在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制定时间上,《指引》不作统一要求,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以保障公司暂缓、豁免业务的正常办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