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
发文日期: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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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下称《公告》),相关调整自2016年9月1日执行。
根据《公告》,取消“三轮车、踏板车、踏板汽车和类似的带轮玩具;玩偶车”、“动物玩偶,不论是否着装”、“玩具乐器”、“智力玩具”、“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等(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B”,相关机构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法规链接:
《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