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操作指南
发文日期: 2016-10-24
英文版
近日,上交所发出通知,对外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操作指南》(下称《指南》),旨在优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产品的登记上市(挂牌)流程,提高登记上市(挂牌)效率。
根据通知,2016年10月24日起,当日审核通过的上市和登记申请,当日完成登记,发行人和承销机构需及时对登记结果进行确认并完成上市。同时,通知明确,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应按《指南》要求,于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所“债券业务管理系统”办理债券登记上市(挂牌)手续,及时完成债券上市(挂牌)。对不及时办理债券登记上市(挂牌)的,将纳入本所对承销机构的管理档案,定期向承销机构反馈;对不符合规范的承销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上交所将采取通报、暂停受理等措施。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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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