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发文日期: 2016-12-05
英文版
近日,食药监总局下发
《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从“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十个方面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下称“大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提出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及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审核评价制度,推动大型企业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意见》明确,加大对大型企业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检验不合格结果等纳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