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划定中央企业投资行为红线
发文日期: 2017-01-18
英文版
近日,国资委修订发布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和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统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强调依法监管,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对依法应由中央企业自主作出投资决策的事项,由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自担责任。二是强调全方位监管,通过实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方式实现对企业投资活动全方位监管。三是强调全过程监管,强调事前加强规范、事中注重监控、事后强化问责。四是探索创新监管,试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出资人投资监管底线,划定中央企业投资行为红线。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并适时动态调整。
(来源: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