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意
发文日期: 2017-01-19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起草了
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2月15日。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权益法下有关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征求意见稿》明确,投资方按权益法确认应承担被投资单位的净亏损,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至零并产生了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的,被投资单位在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不包括被投资单位利润分配)等时,投资方应按以前确认或登记有关投资损失时的相反顺序进行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还提出,2017年1月1日至本解释发布之日期间的有关业务应当追溯调整。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