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发文日期: 2017-04-27
英文版
近日,保监会制发
《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下称《指引》)。
《指引》适用于股份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他组织形式的公司参照执行。《指引》规定,保险公司章程至少应包括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注册资本与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14章。《指引》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要求公司细化明确股东提名“董监高”的具体规则;完善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机制,规定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完善了表决决议机制,要求明确对公司单个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的,选举董事、监事表决时须实行累积投票制;完善了独立董事有关规则,规定了公司治理特殊事项等。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