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明确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
发文日期: 2017-08-23
英文版
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从“强化案件后续处理,加强涉案产品风险防控”等4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要求。《意见》明确,重点查办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案件;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件;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的案件;通过互联网售假案件;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案件等。《意见》明确,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要强化资格罚,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违法犯罪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