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客户满意度评估规范等行标废止
发文日期: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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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目录》。
公告提出,国家发改委对已发布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组织进行了集中复审,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对《仓储拣选设备管理要求》、《仓储劳动安全管理要求》、《库区、库房防火防爆管理要求》、《装载单元和运输包装的条码符号》、《物流定量预测》、《物流企业客户满意度评估规范》和《易腐食品机动车辆冷藏运输要求》7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予以废止。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