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细则问题解答
发文日期: 2018-01-15
英文版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发《〈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下称《减持问答(一)》),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出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
。
《减持问答(一)》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特殊业务如何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下称《细则》)问题,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二是《细则》具体规定的解释问题,包括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如何适用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日减持比例限制等。三是关于《细则》实施的“新老划断”问题。四是关于其他问题。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法规链接: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