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就化妆品分类规范征询意见
发文日期: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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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出《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月30日。
基于“依法依规,合理细化”、“科学分类,确保安全”和“编码原则,准确定位”的原则,《征求意见稿》主要确立以下内容:一、建立功效宣称、使用部位、剂型、使用人群、安全风险基础上的化妆品分类原则;二、实行编码制度;三、开放式分类表格管理模式。《征求意见稿》采用线分类法,按产品功能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同时考虑使用人群,对化妆品进行细化分类。在代码结构上采用层次码,代码分四个层次,化妆品类别代码由第一层至第四层编码按先后顺序组合在一起,层间用“-”进行区分。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化妆品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