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发布《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发文日期: 2018-01-18
英文版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下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规定》指出,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根据《规定》,企业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来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