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发文日期: 2018-04-19
英文版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下称《公告》)。
《公告》明确: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所附目录与《公告》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来源:
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