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
发文日期: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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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下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及《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统称《方案》)。
根据《方案》,广东自贸区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提出了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18个方面的举措。天津自贸区围绕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等16个方面的举措。福建自贸区围绕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闽台金融合作等21个方面的举措。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