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发文日期: 2018-05-25
英文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及《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下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国家建立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实行统一的《目录》。相关评价机构依据《目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办法》明确,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开展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等八类资料。《办法》还指出,开展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