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对《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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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修订发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7月19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中国境内民用运输机场的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和基本要求,用于机场设计、建设和安全运行保障。《征求意见稿》涉及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航空器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航空旅客急症等的医疗处置,主要包括民用机场应急救护工作职责、机制、任务等内容。《征求意见稿》在应急救护保障等级确定方法中增加了飞行区指标,调整了药品、器械(材)、设备、物资、救护车辆的种类和数量,增加了对高高原机场应急救护的要求。
(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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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对〈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