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肥工业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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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7月15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上述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排污单位应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相应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是否需整改、许可证管理类别等。
(来源:
生态环境部
)
法规链接:《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