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发文日期: 2018-07-17
英文版
近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内容涉及明确定义和职责分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相关名录库、明确抽取方式、防范检查扰民、建立抽查公开制度、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衔接等。根据《办法》,开展抽查工作时,由工信部职能司局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人员;需要请专家参与的,从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办法》要求,除规定情形外,在同一年度内因同一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本司局不同处室在同一季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实行联合抽查、一次查完;不能采取联合抽查的,原则上应排除其他处室已抽查过的检查对象。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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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