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完善直接交易机制
发文日期: 2018-07-19
英文版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
《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等9方面要求。《通知》明确,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鼓励电网企业根据供需状况、清洁能源配额完成情况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通知》要求,有序放开用户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参与交易;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通知》同步下发了《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