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8-07-19
英文版
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和《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7月24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报平仓数量是指在D2交易日收市后,已经在交易所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未成交的、且客户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等于D2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股指期货为10%,2年期国债期货为0.5%,5年期国债期货为1.2%,10年期国债期货为2%)的所有持仓。《征求意见稿》还对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进行了修订。
(来源: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法规链接:
《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和〈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