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要求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发文日期: 2018-08-15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布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提升专项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优化债券发行程序”等6方面要求。《意见》明确,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意见》指出,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债券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招标(含弹性招标)、公开承销等方式组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意见》强调,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同期限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利率水平及二级市场地方债券估值等因素决定投标价格,地方财政部门不得以财政存款等对承销机构施加影响人为压价。
(来源:
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