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8月20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原产地证书
发文日期: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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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106号公告,明确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
公告规定,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的签证管理部门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变更为海关总署,签证机构中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变更为各直属海关,并将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启用新版证书和签证印章,8月20日前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旧版证书仍有效。公告指出,各类原产地证书共22种,具体包括非优惠原产地证书1种、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种、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14种、输欧盟农产品等专用原产地证书6种,以及金伯利进程证书。原证书防伪印记中的AQSIQ改为中国海关关徽,去掉原证书左下角印刷流水号中的AQSIQ,证书格式、内容和背页注释保持不变。
(来源:
海关总署
)
法规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