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拟强化民用核安全设备人员资格管理
发文日期: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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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各相关单位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9月21日。
《征求意见稿》共5章,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强化考核统一组织管理;二、优化无损检验人员分级;三、完善无损检验人员报考条件;四、落实聘用单位主体责任;五、优化考核管理要求。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员报考条件做了优化,重在以工作业绩作为评价指标。对于高级无损检验员,要求取得无损检验员资格证书满5年。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行业高级无损检验人员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高级无损检验员资格证书。
(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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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