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发文日期: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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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2018年第14号公告。
公告明确,一是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二是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更好聚集人才和技术资源,促进信用评级机构做大做强。三是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四是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和业务制度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评级质量。根据公告,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
法规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第14号--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有关事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