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对《啤酒》等13项国家标准征询意见
发文日期: 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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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啤酒(报批稿)》(下称《报批稿》)、《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报批稿)》等13项食品及相关产品领域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1月20日。
《报批稿》规定了啤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其适用于啤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与以往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啤酒、生啤酒等的定义,增加艾尔啤酒、拉格啤酒等的定义;二、修改了产品分类;三、质量等级取消一级,改为合格;四、修改了啤酒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的指标和文字描述;五、删除了检验规则中“不合格项目”分类中“缺陷”项目;六、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进行了适当修改。
(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啤酒〉等13项食品及相关产品领域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