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
发文日期: 2018-10-23
英文版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下称《指南》)。
《指南》修订如下:一、增加附件1:上市推广部IPO发行各业务完成时点要求(主承销商版);二、增加附件2:主承销商EIPO平台操作时间节点;三、增加网上中签率公告等报送相关要求;四、增加T+4日或之前保荐机构报送电子版上市审核报告(中小板或创业板)相关要求;五、增加L-1日发行人在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完成发票信息填报相关要求;六、完善上市仪式细节及上市仪式人员名单格式(供参考);七、上市文件报送增加:2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所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书面文件(原件);八、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参考格式新增不得重名相关要求;九、更新相关机构联系电话。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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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