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决定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发文日期: 2018-11-16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布
《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地区应在充分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所在地区的全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通知》明确,财政电子票据非试点地区和部门,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借鉴改革试点经验,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规划,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通知》还规定,按照
《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要求,各地区原则上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保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顺利实施,各地区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来源:
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