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修订后《专利代理条例》
发文日期: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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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
《专利代理条例》
(下称《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专利代理执业准入、执业规范和服务监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其中,《条例》改进了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规定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执业。同时,《条例》改进了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准入制度,明确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具备法定条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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