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
发文日期: 2018-11-20
英文版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通知》规定,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通知》明确,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国税总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此外,《通知》还要求,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