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做好“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
发文日期: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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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依法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工作”、“从严审查‘三品一械’广告”等六方面作出部署。《通知》规定,“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真实、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对公众造成误导。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知》明确,市场监管总局正抓紧制定“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有关部门规章。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文书、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和审查专用章。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