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就《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询意见
发文日期: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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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2019年1月7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农药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其适用于现有农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中,针对农药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征求意见稿》选择排气筒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作为有组织排放控制方式。同时,对无组织排放做出控制要求规定,其目的是从源头减少废气产生。
(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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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