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发文日期: 2018-12-10
英文版
日前,财政部制发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符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等四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办法》明确,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因违反
《会计法》
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办法》还指出,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