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督查激励措施增至30项 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
发文日期: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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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的重点是增加了9项督查激励措施。其中,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3项,包括对转型成效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在资金安排、改革先行先试上予以倾斜;对推进职业教育成效明显的省份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在改革创新等方面优先支持。稳外贸和稳外资、稳投资、促消费方面3项,包括“对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省份,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中给予优先支持”等。同时,《通知》根据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调出了3项督查激励措施,对21项保留的措施进行了充实完善。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