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切实做好能源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发文日期: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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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18版)》(下称《清单》)。
根据《清单》,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标识和信用监管措施等5个要素组成。内容涉及国家能源局8个专业司、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以及18个派出机构;包含应用事项48项,信用监管措施28项。其中,《清单》明确,业务类别包括安全类、电力类、核电类、煤炭类、油气类、其他类等。对应《清单》的应用事项,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类别,信用监管措施可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表彰评优、其他应用等5个类别,具体措施共计28项。
(来源:
国家能源局
)
法规链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18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