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发文日期: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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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发
《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
(下称《公告》)。
《公告》指出,2018年12月29日起,生态环境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同时,《公告》要求,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也可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告》还明确,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包括“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等四类。
(来源:
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