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制发《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发文日期: 2019-02-19
英文版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
《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下称《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批准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
《制度》是一项全面反映海洋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性统计制度,以利用已有资料加工为主,补充调查为辅。《制度》主要用于核算全国和沿海地区的海洋生产总值、海洋产业结构及增速等,分季报和年报两部分。季报包括2张综合表,年报包括4张综合表。统计资料报送时间是:一、二季度季后19日,三、四季度季后21日前报送上季度海核1表、海核2表数据;每年7月31日前报送上年核实的年报数据。报送方式要求分别以电子和纸介质报表形式报送至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同时抄报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来源:
自然资源部
)
法规链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