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25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
发文日期: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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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下称《决定》)。
根据《决定》,国务院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其中,《决定》指出,取消的25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核准”、“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名称预先核准”等。《决定》提出,下放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涵盖“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许可”、“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等。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