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
发文日期: 2019-03-20
英文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下称《意见》)。
根据《意见》,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现明确如下:一、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二、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三、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四、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六、保护消费者权益;七、强化社会宣传引导。《意见》指出,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