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19-04-19
英文版
日前,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普通高校资助范围及标准、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范围及标准等内容。《办法》指出,学生资助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共同管理。学生资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学生人数、相关标准等进行测算。其中,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办法》还提出,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在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